《放言五首》
年代: 唐 做者: 元稹
近来逢酒便高歌,醒舞诗狂渐欲魔。五斗解酲犹恨少,
非常飞盏未嫌多。面前仇人都休问,身外功名一任他。
死是等闲生也得,拟将何事奈吾何。
莫将心事厌长沙,云到何方不是家。酒熟餔糟学渔父。
饭来启齿似神鸦。
竹枝待凤千茎曲,柳树迎风一贯斜。
总被天公沾雨露,等头生长尽生活生计。
霆轰电烻数声频,不奈狂夫不藉身。纵使被雷烧做烬,
宁殊埋骨扬为尘。得成蝴蝶寻花树,傥化江鱼掉锦鳞。
必若乖龙在诸处,何须轰动自来人。
安得心源处处安,何劳整天望林峦。
玉英惟向火中冷,
莲叶元来水上干。甯戚饭牛图底事,陆通歌凤也无端。
孙登不语启期乐,各自当情各自欢。
三十年下世上行,也曾狂走趁浮名。两回左降须知命,
数度登朝何处荣。乞我杯中松叶满,遮渠肘上柳枝生。
他时定葬烧缸地,卖与人家得酒盛。
元稹(779年-831年,或唐代宗大历十四年至文宗大和五年),字微之,别字威明,汉族,唐洛阳人(今河南洛阳)。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拔部后嗣,是什翼犍之十四世孙。早年和白居易配合倡导“新乐府”。世人常把他和白居易并称“元白”。
元稹8 岁丧父,15岁以明两经擢第。21岁初仕河中府,25岁登书判鹤立鸡群,授秘书省校书郎。28岁列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一名,授左拾遗。母郑贤而文,亲授书传。举明经书判入等,补校书郎。元和初,应造策第一。元和四年(809)为监察御史。
因冒犯宦官显贵,次年贬江陵府士曹从军。后历通州(今四川达州市)司马、虢州长史。元和十四年任膳部员外郎。次年靠宦官崔潭峻援引,擢祠部郎中、知造诰。长庆元年(821)迁中书舍人,充翰林院承旨。次年,居相位三月,出为同州刺史、浙东察看使。大和三年(829)为尚书左丞,五年,逝于武昌军节度使任上。
年五十三卒,赠尚书右仆射。稹自少与白居易倡和,其时言诗者称“元白”,号为“元和体”。其诗辞浅意哀,似乎孤凤悲吟,极为扣人心扉,感人心曲。元稹的创做,以诗成就更大。其乐府诗创做,多受张籍、王建的影响,而其“新题乐府”则间接缘于李绅。与白居易齐名,并称元白,同为新乐府运动倡导者。
著有《元氏长庆集》60卷,补遗6卷,存诗八百三十多余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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