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省城乡居民财富性收入获得较大增长,增速很快,但财富性收入占可收配收入或纯收入的比重偏低,尚未成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体。2008年,山东城镇居民人均财富性收入占可收配收入的比重为2.1%,农村居民人均财富性纯收入占纯收入的比重为2.9%,远低于工资性收入、运营性收入等。
股市、房市,老苍生的那些事
以“钱”生钱,落实到老苍生的生活里,最曲不雅的,就成了股市、房市那些事。在城镇居民财富性收入中,股息和盈利、出租房屋收入、利钱排在前3位,三者占到财富性收入的 82.7%。而在当前我国经济开展情况下,股市低迷,房市不振,利率下降,对那三者的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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