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券卖出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券合约到期日之后的: (1)已预告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在预告日通过证券公司网站发布的通知布告向投资者提醒风险,提醒投资者可在暂停交易前告终该证券相关的融券合约。 (2)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期间,在券源给予部分赞同的情状下,投资者能够用现金了偿债务,此中该证券的估值 *** 与单价由券源给予方提出并公布。 (3)融券卖出证券继续停牌时间超越30天或未确定恢复交易日的,暂停交易期间证券的公允价值采纳指数收益法估值,指数选用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或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发布
融券卖出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融券合约到期日之后的:(1)已预告暂停交易的,证券公司在预告日通过证券公司网站发布的通知布告向投资者提醒风险,提醒投资者可在暂停交易前告终该证券相关的融券合约。(2)标的证券暂停交易期间,在券源给予部分赞同的情状下,投资者能够用现金了偿债务,此中该证券的估值 *** 与单价由券源给予方提出并公布。(3)融券卖出证券继续停牌时间超越30天或未确定恢复交易日的,暂停交易期间证券的公允价值采纳指数收益法估值,指数选用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或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开发布的行业指数。证券公允价值=股票停牌日收盘价*行业指数最新收盘价/行业指数停牌日收盘价(4)标的证券未确定恢复交易日或恢复交易日在客户融券合约期限之后的,客户如未摘纳前述现金抵偿行为的,相关融券交易期限主动顺延,但顺延后的合约到期日不得超越合同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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