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一国货币的总发行量要以该国现实保有的社会物量材料价值总量为根底,与其同等比例发行。以使“货币”那种“价值符号”能更合理的施行其“社会商品交换中介”的本能机能。若是货币发行量严峻超出或不敷其应有恰当发行量,就可能招致“通胀”或“通缩”需强调的是,笔者讲的只是“可能”可能招致通胀或通缩,就是说那种成果并非一定的!下面我们就零丁拿通胀来停止阐发。假设某社会有物量材料“粮食”十斤,那么该社会货币发行量就应以十元为比力合理(一元对一斤便利计算)。但是政府却现实发行了一百元货币量,那么现实上“一百元货币”所代表的“实体价值”仍然只要“十斤粮食”,那么现实上就形成了,货币单元值(元)相关于物量材料粮食单元值(斤)的数字量的虚胀,由本来十元货币对十斤粮食,变成了一百元货币对十斤粮食,就是所谓“通货膨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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