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点定见》(国发〔2013〕46号),次要包罗三方面的内容:(1) 优先股股东的权力与义务。包罗优先股的内涵,优先股优先分配利 润、优先分配剩余财富和优先股转换回购的权力,优先股表决权限造和表决权恢复的规定,与股份品种相关的计算内容。(2) 优先股发行与交易。包罗发行人的范畴、发行前提和公开发行体例, 对交易让渡及注销存管、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收买和与持股数额相关的计算内容。(3) 组织办理和配套政策。包罗加强组织办理及完美配套政策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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