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车辆变更登记信息需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机动车变更备案申请表》并由车主签名,到车管所一楼大厅窗口办理变更手续;社会车辆需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原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填写《机动车变更备案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车管所一楼大厅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驾驶员信息变更:更改驾驶证上登记的住所地址的手续是:持申请人的身份证实(暂时身份证实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机动车驾驶证、2张准则照片,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本人签字,更换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申报修改申请人的联系地址、联系 *** 和邮编;二更改联系地址的手续是:须凭上述证件就近到交警大队车管组、车管所领取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由本人签字,以传真方式传到车管所或直接送到车管所。
为保证更改的精确性、真实性,填写的身份证实号码、驾驶证档案编号、准驾车型以及须更改的地址、 *** 、邮编,需齐备精确,方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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