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出车前预备(一) 驾驶员检查“三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工作证)是否齐备,穿好防弹衣,明确驾驶任务。(二) 在值班室领取驾驶车辆钥匙,进行登记签名。(三) 对车辆进行出车前的检查。检查内容:车辆外部有无损坏、轮胎气压是否充裕,机油是否正常,汽(柴)油是否充裕,水箱水管是否漏水,水量是否充裕,以及后监视屏、GPS展示屏是否正常。
(四) 发动车辆,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空调是否正常运转。(五) 发现反常情状,立刻向值班大队领导汇报,摘取措施,清除故障,或调用备用车辆。(六) 随押运员到枪弹室领取运钞车保险柜钥匙,并在《领用登记簿》上签字,统一出发。二、 行驶途中(一) 严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
依据道路状况限速行驶,严禁超速。(二) 严厉按指定的押运路线行驶,遇有特殊情状需改变路线时,由车长及时向大队和服务单位报告,经赞同后方可改变路线。三)在押运途中保持高度警觉,配合押运员做好意外情状、突发事件的处理。三、 车辆到达网点后(一) 驾驶员将车辆最大限度地停靠在网点的监控领域内。
(二) 车组人员下车后,应紧闭门窗,关闭车门锁,注重看察车辆四面情状。(三) 如有反常,按紧急情状预案进行处置。四、 运钞车返回公司后(一) 按指定的区域停放运钞车,关闭电源、车门、车窗。(二) 做好工作笔录。(三) 随同两名押运员到装(退)子弹室,监督押运员退子弹。
(四) 核实子弹弹种、数量后,装人子弹盒内与押运员一起列队到子弹库移交运钞车保险柜钥匙、子弹盒、枪支,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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